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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8日

三鹿为何先请示政府而不是先召回产品?

  三鹿事件中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当一些消费者投诉食用三鹿奶粉出现肾结石后,三鹿集团不是立即召回产品或者公告天下,而是向石家庄市政府请示,一个多月后市政府又向河北省政府请示,又过了将近一周,三鹿才公开承认其产品中含有三聚氰胺。这个细节十分令人困惑,因为三鹿接到消费者报告后,为何要向地方政府请示而不是立即召回产品并向消费者广而告之呢?其实,这个疑问触及到一个更为根本的问题,那就是,企业到底该对谁负责? 
  众所周知,在一个市场经济社会中,企业存在和发展的关键是消费者。没有消费者,一个企业无法立足,所以有“消费者是(企业的)上帝”之说。既然消费者是企业的上帝,掌握着企业的命运和生杀大权,那么企业首先并且最重要的是对消费者负责。如果一个企业不对消费者负责,它会立即被消费者抛弃,丧失立足之地。我们时常看到,当西方国家的一个企业出现了问题产品时,它会马上向消费者致歉并在第一时间广告天下,且迅速出台对消费者的补偿或者赔偿办法。因为该企业知道,如果不这样做,它很快就会失去消费者,进而轰然倒塌。我们从来不曾看到,该企业首先请示地方政府,然后逐级上报,直到某级政府定性,企业才肯表态。这说明什么?说明一个企业首先并且最重要的负责对象是消费者。
  而我们在三鹿事件中看到的情景完全不同。在这里,得知消费者因食用其奶粉而患肾结石的三鹿不是立即告知消费者,而是请示地方政府。简直是咄咄怪事!很明显,三鹿的做法意味着,它首要的负责对象不是消费者,而是地方政府。它宁可让消费者继续食用一个多月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也要请示地方政府并“耐心”地等待批复。这是一种企业行为的行政化和官僚化,其直接后果是,企业的责任发生异化。一个企业本来应对消费者负责,结果异化成了对政府负责。当一个企业的首要负责对象是政府时,它牺牲消费者利益的做法也就不难理解了。
  
  对于消费者而言,食品安全是一个生命健康问题,而对于地方政府而言,食品安全常常被视作一个政治问题、社会稳定问题或者经济利益问题。在三鹿奶粉事件中,尽管地方政府的真实想法外界难以知晓,但无论如何,它们都没有把食品安全看作消费者的生命健康问题。在出现通报延迟上报的错误时,石家庄市新闻发言人表示,他们“政治上敏感性差”。我看他们政治上的敏感性不一定差,差的是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的敏感性。要不,怎么能接到请示后那么久都听任消费者继续食用有害奶粉呢?
  如果三鹿的“请示”昭示了它的首要负责对象是政府,那么为什么它要对政府而不是对消费者负责呢?简单地说,就是因为政府在很大程度上掌握着三鹿的命运;或者说,政府比消费者更能左右三鹿的生死存亡。没有政府的支持和扶植,三鹿难以存在和发展壮大;没有“免检产品”和“中国名牌”的幌子,三鹿难以获得“绿灯”和消费者的青睐。难怪石家庄市的新闻发言人说,他们“主观上认为三鹿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企业、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是政府应尽的职责。”如果三鹿是在政府的保护伞下茁壮成长起来的,如果政府能够决定三鹿的命运,那三鹿当然要对政府而非消费者负责。
  
  其实,这在某种意义上展示了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奇怪关系。在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里,企业的存在和发展都不依附于政府;当企业损害消费者利益时,政府听任其破产或者灭亡。而在我们这里,许多企业(尤其是那些国有和垄断企业)的存在和发展都依附于政府;当这些企业损害消费者利益时,政府常为其开脱甚至提供庇护。这一点,只要看看那些时常侵害消费者利益却又牛气冲天的国有垄断企业便不难理解。我们搞了很多年“政企分开”,今天看来,尽管很多企业与政府在形式上分开了,但他们在实质上依然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复杂关系。
  
  时下,不少人在鼓吹企业的社会责任,而在我看来,还是先让企业对消费者负责吧,因为他们供养着企业,正如民众供养着政府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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