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者

2008年10月27日

中国农村地区生态环境状况令人担忧

  中国农村地区生态环境继续恶化,主要表现在: 

  第一:城市的工矿污染急剧向农村扩散; 

  第二:农业生产所使用的化肥、杀虫剂等对于土地和水体的污染依然持续; 

  第三:农村饮用水存在安全隐患,3亿多农村居民没有安全清洁的饮用水; 

  第四:自然生态继续恶化,沙漠化、次沙漠化、水土流失、湿地消失的趋势未能得到控制。 

  最近几年以来,有大量的污染企业或者是会产生大量的污染的产品从城市向农村转移。由于城居民的生态环保意识得到加强,迫使许多污染企业在不改造的前提下无法在城市继续生存下去。中国政府也在实际措施中鼓励污染企业从人口密集的城市向人口稀疏的农村转移。比如北京为了举办奥运会,将北京城中的污染企业迁到邻近的省区。因此各省区也纷纷仿效北京的做法,把污染企业从省会城市向农村转移。 

  在二十世纪的七、八十年代,工业发达国家也曾经把污染企业从城市转移到农村地区,期望能以此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但是不久他们就发现,这样做的后果不是减小了污染,而是扩大了污染,最终结果是不利于治理污染。因为农村地区人口较少,所能施加的政治压力也小。之后他们就放弃了这种做法(但是没有放弃把污染企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而是坚持在当地进行改造,减少污染的排放。而中国目前则是继续工业发达国家曾经犯过的错误。在中国这种做法的危害更大。在西方社会中,农村人口的文化素质和环保意识和城里人没有区别,而在中国,农村人口的文化水平低,对环境污染危害的认识也比不上城里人。况且他们大部份人又不享受医疗保险,一旦遭到污染危及健康,后果十分严重。

 

业绩下的牺牲者

 

  在中国,农村地区的党政官员为了创造业绩,牺牲当地农民的利益,积极引进污染企业,目的只有一个,提高县镇的GDP的发展速度,为自己的升官晋级提供敲门砖。他们最常用的说法就是,环境保护不能阻碍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不能妨碍发财致富。 

  最近暴露出来的云南省阳宗海水体污染事件,就是一个污染向农村转移的典型例子。造成这次水体污染的是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公司的一个化工厂,这是一个私有化了的镇办企业。他们生产的就是从城市向农村转移的有污染的化工产品。生产这种产品GDP高,所以是当地政府保护的“大企业”。该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含砷的废水。砷就是老百姓所说的砒霜。潘金莲害死武大郎用的就是砒霜。砷及其含砷化合物毒性很强,对人、蓄的健康有很大影响。砷化物主要损伤人体的神经系统、肝脏、皮肤等,可以致癌。 

  这些含砷的废水进入了湖泊,造成了水体的砷污染。据报导,该化工厂排出的废水中总共含砷67公斤!要是潘金莲有67公斤砷,能害死多少武大郎?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标准规定砷的浓度不能超过0.01mg/l,而在该公司阳宗海取水口以南25米处泉眼砷含量高达67.7毫克/升,竟为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标准的6770倍! 

  湖泊周围的居民,特别是渔民,常年就是直接饮用湖泊中的水。渔民以为只有水混才是被“搞脏”了,被污染了。他们根本不知道象砷这类有害物质的污染,并不会把水搞脏,但是其所含物质则是剧毒的。当地的环保部门设备简单,没有检测水中含砷物质的实验室设备,取到水样还需送到省城去化验,监测水质部份还是靠肉眼。 

  这样,在当地居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足足喝了三个多月含砷量超标的水,人体健康受到危害。 

  要改变中国农村地区生态环境恶劣的现状,中国政府必须采取确实有效的措施,当务之急,就是禁止再把污染企业或者是会产生大量的污染的产品从城市向农村转移。(作者 王维洛)

“房价大跌最终受害者是百姓”,大涨呢

  最近一些地方纷纷出台救楼市之举措,救市有理论亦纷起。有观点认为,“救楼市”不是为了救房地产企业,而是为了救经济、救银行、救百姓。支撑这一论点的论据,是这样三个“一旦楼市大落、房价大跌”:

  “一旦楼市大落、房价大跌,必然导致房地产投资大幅下降,进而拖累建筑、建材、家电、设计装潢、金融保险、广告传媒、旅游休闲、餐饮娱乐等行业,造成经济萎缩、失业增多、税收减少、老百姓生活水平下降。”因而,救楼市就是救经济。

  “一旦楼市大落、房价大跌,这些家庭的资产就会大幅缩水,部分贷款购房的家庭甚至会变为"零资产"、"负资产",并可能因此引发大量"断供"事件,甚至拖垮银行。”因而,救楼市就是救银行。

  “一旦楼市大落、房价大跌,土地市场必将进入不景气周期,政府土地出让收益会大幅减少,相应地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民生保障资金也会大幅减少,最终受害的还是老百姓。更严重的是,资产缩水、失业增加、公共服务减少,最终必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因而,救楼市就是救百姓。

  我相信,此论决非信口开河,当是经过一番思虑的,或许初听起来很透彻,也很在理。而在相当程度上,它代表了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对政府救楼市的看法。听起来让人觉得不是滋味。

  想当初,在楼市数年飞涨之时,在民众抱怨买不起房之时,在舆论批评房价虚高之时,却少有如此透彻之论,精辟分析“一旦楼市大起、房价大涨”会如何,亦未见一些地方有真招调控楼市。而在楼市还未怎么落、房价还没怎么跌,顶多算徘徊止涨之时,即有如此高调救市之论,“必须又快又重,出手早、下药猛,否则就会付出更大的、不必要的代价。”由此可见救市之招之狠。这就让老百姓不太明白:何以前者其来也迟缓,后者其来也迅忽?

  楼市如果崩盘,房价如果惨跌,公众会相信这是灾难,诚如上述三个“一旦”所言。但相反呢?楼市泡沫越吹越大,房价越虚越高,经济就繁荣、银行就大赚、百姓就获益?换言之,房价大涨最终受害者就不是老百姓?天下没有这样的道理。房价大涨之时,公众是在透支自己的未来,但为涨势所迫,不得不追逐房价而购。在一片繁荣的背后,则是对未来财富的透支,对公众未来幸福的透支,公众则是最后的买单者,也就是最终的受害者。

  是以,无论楼市大落、房价大跌,无论楼市大起、房价大涨,最终受害者都是百姓。我们不能只强调一面而不强调另一面,或者这是一个常识不需强调,强调也无意义。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该不该在房价还在虚高之时就如此救市,这样做是不是会掩盖矛盾与泡沫?

  综合各方面的房地产数据看,许多地方的房价仍然远远高出居民的购买力,按国际通行的房价收入比较,不少地方仍位列世界领先。这就是泡沫。是泡沫总有破裂的时候,泡沫越大,破裂时我们付出的代价就越大。在这个时候,我们是应当狠下心来把泡沫挤出去,这才是我们为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而必须付出的代价。

  记得在房价大涨之时,曾有学者说过要警惕房地产要挟中国经济。今日一些地方的救市之论与救市之举,即是这一呼吁的生动例证,亦正中房地产大亨下怀。在房价大涨时,大亨们数年间就赚得进了财富排行榜。在房价止跌时,大亨们就一面哭穷,一面拿出杀手锏制造舆论,告诫政府你得赶紧救市,否则就会拖累经济、拖垮银行、百姓吃不了要兜着走。

  该不该救楼市?如果该救又怎么救?房地产商说了不算,官员、学者说了也不算,而是要在科学判断房地产发展形势的基础上作出科学的决策。如果泡沫要破,却不让破,那么,最终消化这泡沫的,除了老百姓,别无他人。(作者:陈家兴)(来源:人民网)

听证会是“逗你玩”?

 前天,“炒”的沸沸扬扬、热气腾腾的河南省会城市郑州市关于集中供热价格改革和调整听证会如期召开了,之所以用一个“炒”字,而不用“吵”字,是想突出说明只是有话语权的媒体的“炒作”,而不是无话语权的广大百姓的吵闹和抱怨甚至谩骂,因为百姓的“声音”或者说是“呻吟”无“人”听到,也无“人”爱听。因为这些“声音或呻吟”既不能影响政体推陈出新,又不能左右官吏的升迁沉浮,所以有爱听的才是出了鬼了。

  不过从这次郑州市关于集中供热价格改革和调整听证会结果看,似乎是媒体特别是行政隶属级别上高于或不隶属于郑州市的媒体“炒作”,可能是没有把好当地黨和政府的“脉”。结果自然让他们“丢了面子”而进一步“牢骚满腹”并通过他们的话语权“溢于言表”,或报纸、或广播、或电视、或主体网络,摇旗呐喊、煞神一般。难道这媒体“只为百姓说人话,不为帝王唱赞歌”民本理念真的确立了?我是不信,但“丢了面子失了色”而后为遮蔽自家面子,而说了几句“人话”我倒是可以理解。小民百姓倒是惯看红尘,笔者随机走访了十位小民,漠然无助和愤怒者十有八九,一位小民竟连戏代骂面如张飞的曰:听个鸟证啊,听也是涨,不听也是涨,,我操听证他个先人,糊弄鬼呢。“

  纵观郑州市集中供热价格改革和调整听证会前台操作和最后结果,确实诡异,并有让人如梗在咽的不爽之感。

  其一,从郑州市物价局,组织召开听证会的前期运作来看,首先是在全市征召消费者代表,这大概是按程序而为之吧,但据媒体报道,招来招去,在拥有近600万人口的大都市仅仅有64位热心人士报名,并从中随机选出了13名正式代表,这十万分之一的报名率不禁让人心寒,也让我想起了汉心先生的一篇檄文《大国何以造就寡民政治》的精妙论断。难道泱泱600万人的大都市,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公共事务、甚至可以说是关系到自家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人们就如此的漠不关心吗?难道人们已经麻木到任人宰割、生死由“天”的如此地步?但事实的确如此。那么,在倒吸了一口冷气后笔者不禁自问:是什么让600万人们如此的麻木不仁呢?是什么让600万中國人如此的漠然处事呢?难道真如汉心先生“大国寡民”的妙论吗?这让我想起了一则坊间故事,说是,日本人侵略中國,占领一个村庄后把村里的男女老少千把人都集中在打谷场上,看管了起来,但由于前方战事紧张,日本人只留下两个士兵看守这千把人,其余的全部到前边继续打仗,第二天,到前面打仗的日本兵回来一看,这千把中國人全部都还在打谷场上老老实实的呆着,两个日本兵报告说一天来什么事情都没发生,只是一些中國人需要解手,但解完手就自己回来了,日本军官听了报告,哈啊哈的大笑。连声赞成中國人很懂规矩,说:“幺西幺西,中國人的很聪明,很懂规矩”。我听了这个故事,想起自己也是中國人,顿时无地自容,难道我也是很聪明很懂规矩?难道我也是任人宰割到如此地步吗?这与猪狗何异?

  其二,从听证会代表组成来看,十二名非消费者代表(搞不清是如何产生按何种程序产生的) ,其中四位是郑州热力总公司的干部,五位政府官员(方新 郑州市财政局副局长、孟宪良 郑州市财政局主任、李文德郑州市法制局副局长、范宏涛 郑州市消协科长、常庆生河南省建设厅职工),一位法律界人士(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还有一位叫秦自成的郑州市服装协会会长。共计12人全部投了赞成暖气涨价的票,加上据说是“反水”的四位消费者代表,郑州市集中供热价格改革和调整听证会以16:8的比例“准通过”了涨价的方案。之所以说“反水”是因为会后消费者代表包洪恩先生爆料说,1、本次听证会之前还搞了个所谓的“预备会”或者叫“预演会”,当时那十二位非消费者代表除热力公司的四位外,其他八位均讳莫如深,扭捏作态,而那几位消费者代表是持反对涨价意见的,不知怎么的正式会上就改变了立场,2、是作为本次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遭遇了郑州市热力公司多次恳请上门拜访的“礼遇”等,被包先生婉言谢绝。3、其他消费者代表是否被“礼遇”,包先生说不敢说,不能保证有没有,倒是郑州市热力公司的一位大概是负责人之类的人物在电视镜头前,一脸“伟光正”,并脸不红、气不短的说“绝无此事”。真不知是包洪恩老先生说谎,还是那热力公司的“伟光正”无耻。                   之所以将同意涨价的名单拿出来晒晒,一是因为对这些人等作为参加听证的资格,大惑不解,根据他们的身份,到底是代表消费者呢?还是代表当地政府。至于热力公司的四位代表,一定是代表热力公司的利益了,问题是这郑州市物价局一下子让热力公司弄了四个代表,真不知居心何在,如果你物价局一下子弄了10个20个要求提价的热力公司的代表,那你还听个鸟证啊。干脆直接涨不就成了,还拿啥子听证会糊弄老百姓。再者,那五位政府官员,更是让人不解,如果你是代表政府来的,你应该站在政府的立场上,倾听已经沸腾了的民意,我就不相信你的耳朵里塞了驴毛了,听不见在你生活的周围老百姓们坚决反对暖气涨价的愤怒之声?抱怨之声?无奈之声?。你“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一古代官员都明白的朴实为官理念,难道你们都没有吗?更谈不上你会有“心为民所想、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黨中央最高领导人提出的为官原则了,民怨沸腾可是不利于和諧社会和稳定的大局啊。搞不好给你弄个为虎作伥的帽子带带也未可知啊。或曰,你只是代表消费者参加听证会的,那么我辈首先怀疑,你是如何成为听证代表的,你的代表资格符合一般程序吗?你的代表资格合法吗?你代表谁?其次,在当前物价飞涨,民生维艰的时期,难道你是家财万贯的地主老财?难道你是吃穿用度不尽的大资本家?如果两者都不是,那你必定是一贪官污吏害民贼吧?钱来的煞是容易。亦或热力公司“礼遇”不收你家的取暖费用?否则,你咋就一点都不心痛你的钱袋子,你回家咋给你的老婆孩子父母丈母娘大人交代呢,难道你会说由于如此这般原因,你昧尽了良心?让包括你自家在内的老百姓要多掏血汗腰包,度过寒冷的冬天了吗?你这人民公仆咋就不和人民一心呢?。至于弄个服装行业协会的会长来听证会暖气调价更是把人弄得一头雾水,难道是服装行业还兼用暖气烫熨产品不成?

  其三,针对郑州热力公司究竟应该不应该涨价,其关键就是看热力公司是否真正如其所说的20多年来一直亏本,(20年亏本的企业屹立不倒,上帝听了都目瞪口呆,惊曰:中國同行老天爷真的佛法无边啊),因为公共服务行业的经营原则应该是“保本微利”;而核算热力公司是否真正亏损的关键是看其成本核算是否真实合理,政府公共财政补贴是否到位并用到热力供应的运营当中。而正是这个关键中的关键问题,郑州市物价局和郑州热力公司相互扯皮,互相推诿,(或者说互相包庇演双簧更为恰当)。当消费者代表提出必须核算热力公司的运营成本时,有关人员便开始了娴熟的“踢皮球”专业技能。郑州热力公司的有关人员竟称“成本核算与调价无关”,甚至说“涉嫌机密无法透露”。笔者实在难以理解,一个公共服务单位的成本核算到底涉及什么机密。同时据有关媒体报道,郑州市审计部门在今年对郑州热力公司的审计中已经“挤出”了5000余万人民币的虚假成本,另有报道说郑州市热力公司平均每天的招待费竟高达2500余元,每年只需要上四个月班的职工(郑州市每年供热时间为120天),发的是全年的工资,且工资水平即便是一般工作人员都在3000元/月左右,高于郑州市普通公务员的工资。同时媒体还透露郑州热力公司虽然是一个国有公共服务行业,但给热力公司供应煤炭的可全是私人老板,所供之煤不但价高,而且不是谁不谁都能供的,有未经证实的消息说,有的私人老板供的煤,不但质次而且价高,有的甚至一车煤能卖到两车煤的价钱。听起来实在是如雷贯耳。最终消费者代表在没能看到并进行成本核算的前提下,赶鸭子上轿似的给那些利益共同体当了一回“演员”。虽然八位反对者愤愤不平,甚至有被“强奸”的感觉,但又耐他何?

  其四,在消费者代表的选择上,笔者亦是大不以为然,首先,近600万人的大都市,只有区区64人报名愿意充当“演员”,不具代表性,但笔者对这64位“铁肩担道义”的公民还是敬佩之至,问题是,这些自愿者,和后来被确定的13为代表的“听证”能力如何?他们是否能够依法依规进行“参听议证”。他们的表述能力如何,他们能否透过现象看本质,有良好的“参听议证”能力代表消费者的利益。我们知道,一个合格的律师,必须具备良好的个人素质,全面的法律知识,雄辩的口才,善于捕捉关键问题的能力,才能够在法庭上滔滔不断,替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而一个未经训练的普通公民,恐怕不具备此种能力(天才除外)。否则,我们还在大学里设置什么法律专业干嘛,否则我们还进行全国性律师考试干嘛?甚至是一些通过专业培训和考试的人士,还因个人表述能力和其他相关因素,无法但当律师出庭支持诉讼的角色。更何况从未进行过相关角色训练的普通人呢?其思辨能力和责任担当的能力比之郑州市物价局和郑州热力公司指定或派遣的人的能力恐怕深可怀疑。更何况郑州热力公司被爆料有“礼遇”代表之嫌。那么究竟该如何选出代表呢?这让我想起了200年前的1787年5月25日至9月17日在费城召开的长达116天的美利坚合众国的制宪会议,当时参加费城制宪会议的55名代表,有25人是从事法律业务的,他们学识渊博了,精通法律,经验丰富,热衷立宪工作,且大都是洛克、孟德斯鸠学说的信徒,这为宪法的制定奠定了深厚的思想基础。制定者将洛克的天赋人權和有限政府理论,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观念,创造性地与北美殖民地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终于诞生了这部西方宪法的典范之作。奠定了大洋彼岸美利坚合众国今天代表人类发展的伟大与辉煌。那么当时的美利坚合众国是如何和用何种程序将像乔治.华盛顿、本杰明?富兰克林、麦迪逊、法学教授韦思、律师汉密尔顿、律师平克尼等这些当时合众国的精英选出来的呢?难道真的像欧文.柏林最成功的作品之一《上帝保佑美国》吗?

  其五,郑州市物价局有狼狈为奸之嫌。据大河报(2008年10月22日A09版)报道。一名叫赵正军的市民在屡次要求郑州市物价部门公开郑州市热力公司运营成本遭到拒绝后,更发现郑州市物价局10月20日所举行的听证会程序违法。一是赵正军先生根据《河南省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指出,价格听证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能是:受理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对听证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经与有关部门协调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而郑州市物价局的的做法与规定相悖。首先是郑州物价局作出的“初审意见”是9月28日,而郑州市物价局在还没有接到郑州热力公司的调价申请、更没有作出“初审意见”的前提下就于2008年9月21日在媒体上发布了此次准备进行热力价格调整的听证会公告。二是郑州市物价局提供给听证会代表的郑州市热力公司的关于《集中供热价格改革和调整的申请》的申请时间为9月27日。按照《河南省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申请人提交的有关财务状况的说明材料需要评审的,可以指定具备资质条件的评审机构出具能证明材料真实性和合理性的评审报告。然而从郑州市物价局的成本监测所《价格成本监审报告》披露的信息表明,该所从2008年8月25日就提前对郑州市热力公司提供的材料进行了监审,并在供热企业提出申请的前一天,即2008年9月26日作出了监审报告。赵正军先生说:“申请调价企业提出的申请在后,物价部门作出的价格听证、初审意见、成本监审在前,这样严重颠倒的程序能保证价格决策实体的公正吗?依据《河南省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物价局应当在接受调价申请并交由评审机构评审后,认为符合听证条件的,才做出听证决定。”该报还报道说赵正军先生已就郑州市物价局的“程序违法不能保证实体合法和不能保证结果正义”的事实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郑州市物价局方面先是扭扭捏捏不愿接受采访,而后又色厉内茬的指责赵正军先生,捏造事实,希望和该报采访部门直接沟通。但该报采访部门一直到当天下午6时才接到郑州市物价局方面的电话回复说物价局将择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今日暂不答复。据说把当值的记者鼻子都气歪了,外加一头的雾水。

  纵观郑州市物价局和郑州热力公司的双簧式拙劣表演。笔者突然想起了相声大师侯宝林先生生前的一段相声,说的是一个毛贼到一家院子里行窃——偷搭在院子里女主人凉晒的衣服。大嫂子!晾几件衣服在门口又怕丢!也不能老是看着还得做饭呢!还得上屋里做饭干别的活,于是告诉孩子:小虎啊,在门口玩会看着咱晾着衣裳呢!别让小偷偷了去,于是这娘们屋里干活去了!一会儿, 小偷过来了,跟孩子搭腔,小虎说不认识!于是贼说不认识没关系啊,咱两在一起玩,行不!我叫逗你玩,记住了吗?小虎,答应,于是小偷便把凉晒的衣服拿了下来偷走了!小虎赶紧喊:妈妈,他拿咱衣服啦!妈妈问:谁啊? 小虎答:逗你玩.于是妈妈说这孩子你老实看着要不我揍你。呆会妈妈出来一瞧! 衣服没有了,就问小虎,衣服呢?小虎答:人家拿走了,妈妈问?谁拿走了?小虎道:逗你玩!于是当妈妈的狠狠责骂了孩子一顿,说人家都把咱的衣服偷走了你还说“逗你玩”,唉!真是个傻孩子。

不就是打死了一个小痞子吗,为什么这么多人替他叫屈?

  《哈尔滨6名警察打死了一名22岁的青年人》,刚开始看到网络上出现这条新闻的时候觉得很震惊,青天白日啊,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没了。因为前几天很忙,所以没有去细看内容,昨晚偷闲看了网上的视频后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很混沌,这么简单的一起治安事件,为什么会在中國引起这么大的风浪,反思后觉得只有一种可能性,那就是死者实在不是善类,他的家人更不是什么善类,绝对都是非常有背景的人,否则怎么能撼动6名警察,要知道警察可不是那么容易被推到犯罪嫌疑人的位置上的。

  在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死者及其一帮朋友,就是一帮不折不扣的是狐朋狗友,一帮小混混,典型的小痞子。在最后被打死之前,死者在这场冲突中一直处于并占据着主动和优势,警察三番五次被他打倒在地,随手捡起一块砖头把警察打得头破血流,把警察得抱头鼠串。从死者的出手动作之娴熟,我们可以看出,他绝对不是第一次这样打人,之前不知道有多少人被他这样欺负过了,有多少人被他暴打一顿后只能忍气吞声啊……

  稍微有点正义感的人一看这个姓林的,都会看出不是个什么好人,说句粗口,就一个他妈的小痞子一个,这种杂碎我见多了,时常在娱乐场所遇到,喝两杯酒就不知道自己是谁,见着谁都想欺负,这就是报应,打死活该。酒吧也好,夜总会KTV也好,在这个年代已经是很正常的了,去那里娱乐也是很平常的事情,但是我们常常会遇到很多带流氓黑社会性质的人,在里面横行霸道,欺男霸女,一句话不对就对另一方大打出手,虽然我没有被人打过,但是我在里面看到过很多人被打,打完后对方扬长而去,受害者根本无法得到伸冤,只能自认倒霉……

  坊间有传闻,说死者的叔叔还是什么人是哈市的副市长还是什么,他的另一个什么亲戚是哈市最大的房地产公司的老板。不管传闻是否属实,世人稍微想一下都会明白,如果他家不是有什么背景的话,这事绝对不会闹得这么大,决不会搞出这么大的动静,一个小痞子寻衅滋事被打死了,居然有那么多的伪善的“君子”出来性狗一样乱叫。古话说得好,养子不教如养猪,这种人就是垃圾,作为父母,不但不反思问题的根源,还借机生事,想来是有其父必有其子。想这样的人渣,早就应该从这世界上消失了……

  网上有人说“为什么不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对这种痞子人渣的帮凶,我忍不住又要骂一句:“你他妈的脑子进水啊”!如果让我把你打一顿,你会不会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你等着法律来给你解决?告诉你,按照法律规定只要不把你打残废,老夫我大不了赔你点医药费,最多算是违反治安处罚条例罚款500块,那有球用啊,你他妈的愿不愿意让我打一顿不还手啊,愿意我随时可以打你一顿,再付你一点可怜的医药费!狗日的白痴……

  还有那些说什么职业自律的,也是屁话,要是那样的话所有的警察都不要配枪械了,也不要训练什么擒拿格斗了。说这种话的人多半是人渣的帮凶,换了那天你家里人被小痞子在街上暴打一顿再强奸了,我看你们这些帮凶会作何感概,会有何言辞?

  作者:七月农夫

2008年10月24日

拯救楼市的“道德正义”

在全球持续动荡、国内惊恐萧条的大环境中,让中国经济再次启动,这是最大的道德正义。选择“屈辱性”的活下去,这是我支持政府救市的惟一、理性的起点。——题记

10月22日,中国中央政府以前所未见的政策释放来拯救楼市:购房契税下调到1%,买卖双方免印花税,购房首付款调至20%,公积金贷款利率下降。事实上,在过去的一个月里,武汉、南京、杭州等地方政府早已迫不及待地推出了各自的救市政策,其中杭州的“利好政策”多达24条。

而在公共舆论上,似乎是一边倒的嘘声。新浪的调查显示,八成网民反对政府救市。绝大多数的时政评论家也认定“政府被不良地产商绑架”,“救楼市将给中国经济带来灾难”。

在这样的时刻,支持政府救市,就是把脑袋伸出来找打。

但是,就是被打成残疾人,我还是愿意表达自己的观点:政府在此刻救市,有它的“道德正义”。

理由有两个。第一个是,实在找不出第二个启动内需的增长点。

本轮宏观调控的残酷性和用力过猛,我已经在多篇专栏中评论过。因为政府对通货膨胀的过度敏感和处置不当,因为对中小企业的断血式打击,因为新《劳动法》的缺乏缓冲性和政府担当,因为对国际金融环境预感迟钝,因为对国际能源价格下跌的判断失误,等等等等,使得中国经济在2008年付出了很多不必要的代价。当前的宏观经济明显出现了从通货膨胀向通货紧缩急速转移的迹象。其中最明显的事实是:居民储蓄之高创下历史记录;中央及很多重要省份的税收很可能在四季度惊现负增长;9月份的贸易顺差因进口猛跌,而创下历史新高。中央政府从三季度起,开始对贷款、存款及准备金利率相继实施下调,信贷松动的迹象已经出现。

当前的中国经济,好比到了一个化冰期。所有经历过冰雪天的人都有经验,最冷的时刻,其实不是下雪时,而是雪后结冰乃至化冰的时候。现在,大雪已经下完了,可是最冷的时刻却正在可怕的到来。

要启动内需,靠产业提升,结构调整等等,是远水解不了近渴。最合理的呼吁,也许是政府减税,涵养民间,可是,在当前的政商环境中,中央、地方税收急速下跌,要它再施此计,除非出现一个“世外高人”。所以,就现实而言,最可能出现的情况是,政府还是靠“老三篇”混过这次危机,一是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二是重新唤醒房地产消费。这已经是别无选择。

第二个理由是,当前中国房地产的不合理状态,是一个慢性病。要解决,不是靠阻止政府救楼市就能实现的――除非你想要的是玉石俱焚。从改革史的角度看,中国地产要正常化,首先要改变当前的财税制度。

在1993年之前,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收入分配方式采用的是“定额上缴加递增分成模式”(上海)、“收入递增包干分成模式”(北京),这造成中央政府变成了一个“讨饭财政”,在1992年,全国财政收入3500亿元,其中,中央收入1000亿元,地方收入2500亿元,中央财政支出2000亿元,赤字1000亿元。鉴于这种现状,朱镕基决定 “分灶吃饭”,中央与每一个省份谈判分税种类和比例,实行分税制。此后,从1994年-2002年,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7.5%,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为55%,比改革前的1993年提高了33个百分点。地方财政一度变得十分拮据,其改善是从1998年之后开始的,原因就在于,亚洲金融风暴之后,中央政府为了启动内需被迫松动房地产政策,地方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获得了大量的“二财政”,时至今日,很多地方的财政收入有四成到六成来自于此。这也是中国楼市畸形繁荣,以及楼价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

因此,要彻底改变楼市的发展逻辑,从根本上讲,必重构中央与地方的财税分配制度,而这显然不是在短期内能够完成的。况且,其改革的时间点也不会在当前这样的紧缩时刻。

慢病不能急治,这是一个道理,急病必须急治,这是另外一个道理。这就是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急于拯救楼市的原因。

在未来一年内,楼市如果不起,中国经济将委靡而出现重大危机。楼市如果起来,经济将得到复苏,可是,泡沫将越来越大,种种不公平的景象再持续延续。

在全球持续动荡、国内惊恐萧条的大环境中,让中国经济再次启动,这是最大的道德正义。

当今中国,与全世界一样,最缺的一个商品是信心。

在未来的半年内,即便政府持续释出利好,百般利诱,老百姓也未必肯掏出钱来,地产也未必能够真正的热起来。可是,如果不这样做,我不知道2009年的中国将如何度过。

选择“屈辱性”的活下去,这是我支持政府救市的惟一、理性的起点。

杨佳案背后的公权力边界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特约撰稿人希曼

你就不能学学人家杨佳?”20年前,杨佳的邻居教训自己爱惹事的孩子时会把这句话挂在嘴边。20年后,当这位邻居在报纸上看到杨佳杀人的报道时不禁悚然。杨佳杀人了,杀的还是警察,而且使6人毙命。一个北京的无业青年身赴上海杀害素不相识的警察,他是谁?为什么?公众渴望知道真相的心情可想而知。

这个28岁的年轻人残忍戕害生命的行为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很快,上海市二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毋庸置疑,面对无辜的逝者和伤者,对于一个没有放弃用死刑约束公民行为的社会,这一判决维护了法律应有的底限。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事实呈现在中国公众面前,杨佳开始从施害者的单一身份变为双重身份,即个人伤害的施加者和公权力伤害的承受者,而且前者越来越被善意的忽视,后者越来越被无意的放大。其结果,杨佳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同情而执行法律的司法机构却被公众广泛质疑。在这个“范跑跑”们都会被广泛谴责的社会,何以形成司法价值取向与社会价值取向的严重悖离?

中国公众质疑的发轫之处皆与魔鬼同存于细节之中。如,上海警方面对公众要求公开其昔日处理杨佳自行车案时长达5小时的全部录音录相资料时,只是公布经过其精心选择的短短4分钟录音;又如本属当事一方而应回避的上海市警方,却偏偏自己侦查;再如杨佳之母被上海市警方带走协助办案后便告失踪;上海方面为杨佳指定的辩护律师原来上海市政府的法律顾问;公开审理的旁听席上,坐满司法系统的内部人士;二审中律师要求的重新进行精神鉴定被当庭驳回如此等等。以上细节使法律在成功捍卫了自己底限的同时,没能同时捍卫法律的应有的尊严和程序正义。

显然,在公众的舆论平台上,杨佳袭警一案,由于司法当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疏漏,逐渐使警察和杨佳都被公众符号化。警察成为强权机构的象征;杨佳则被当作弱势群体的代表。杨佳袭警案由此被公众诠释为弱势群体向权力机构主张权利的过程。杨佳案的审理则被舆论赋予寻求法律程序正义的意义。于是,审判杨佳的方式已经远比审判杨佳的结果重要。中国公众已经从弱势群体的同情者,变为法律程序的监督者。他们要保护的其实不杨佳的生命,而是杨佳的权利。当然,这也是每个中国公民的自己权利。

中国民间有舆论认为,杨佳是被权力机构的“合法伤害权”伤害在先,才会铤而走险。这一逻辑,不断被上海警方曾两次上门解释、杨母离奇消失、杨佳精神鉴定、案件审理公开度不够等细节放大;这一逻辑还被公众在对自身生活经历的回忆中被强化,使公众中对杨佳理解者多之,这以早期听其案情倾诉的律师为代表;同情者多之,这以不断重复其年少时的安分守己的媒体为代表;敬佩者多之,在网络上,甚至称其为“侠”,而唯独谴责者少之,忽略了被害警察的无辜,忽略了被伤的保安其实与杨佳同属社会弱势群体一员。附着在此案司法价值上的社会价值,成为舆论的风暴中心。这使公众对司法者提出了高标准的行为要求,在这一高标准之下,政府部门表现出的诚意,如没有让闸北区分局回避侦查此案,同时还对杨佳作了精神病鉴定并出具报告,都成了对公众意愿的敷衍。更遗憾的是,正因为以上程序疏漏的存在,法律并没有取得完胜,杨佳也没认罪,他仍将犯案动机解释为,“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他仍然认为,被他戗杀的6个人不是无辜的——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由于筹划、筹备直至实施都由个人完成,没有“上下家”和同伙,没有机构和组织指使,没有成文的行动策划,杨佳这类举动被称为个人极端暴力行为。中国社会正进入转型期,这种转型在社会层面,突出表现为公众权利意识的觉醒和政府角色的回归;同时,在收入分配严重失衡的情况下,人格尊严成为底层民众立足于当下商业社会的脆弱基础。而法律是他们寄予厚望的庇护所。审视杨佳的犯罪背景:曾在山西遭太原警方殴打,在上海被作为偷自行车的嫌犯遭遇长时间盘问,以及其母长达8年的上访经历——其间,个人及其家庭轨迹中遭遇的司法机构的不做为、滥做为清晰可现。这些经历和感受显然触及了他的人格尊严,促使他不惜一切,以个人极端暴力相报复。

中国经济学家吴敬琏曾经说过,“实行法治,即符合公认正义的法律(善法)统治,是发达市场经济共有的特征。法治不但具有值得追求的普世价值,而是非人格化交换占据市场经济的必须制度支撑”。

杨佳袭警案中,警方的支持者们由于司法机关在程序正义上的不足,恰恰违背了社会公众的普遍持有的基本普世价值,导致了在舆情大战中的失败。不是公众苛刻到一定要纠缠于杨佳是否在盘问中被殴打,不是公众幼稚到一定相信杨佳母亲的出庭一定可以挽救她孩子的生命。公众只是想通过程序的公开了解那些哪怕是微不足道的事实,了解公权力在法律程序中的边界,因为这能给他们相信法律一个强大的支撑。这是善法为自己建立声誉的必要基础。

也许警方应该拿出办理杨佳袭警案的效率找出失踪100多天的杨佳母亲,以这个公民的出现和表达捍卫法律的正义与尊严。

(作者为中国资深媒体人)

2008年10月22日

一些中国学者吁中央政府特赦杨佳

中国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杨佳死刑的终审裁定。一些中国学者、记者、律师和中国公民发出建议书,呼吁中央政府干预,特赦杨佳。

中国艺术家艾未未、经济学家茅于轼、法学家于浩成、作家戴晴、学者张祖桦、夏业良、律师李苏滨、江天勇、记者王卫星、马萧,以及包括教师、学生、农民、工程师、设计师、摄影师在内的各界人士共44人,星期一签署了一份“关于特别赦免杨佳先生的公民建议书”。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10月20日驳回杨佳提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这是杨佳案的终审判决。上海法院认定,北京人杨佳,今年7月1日在上海闸北公安分局大楼内,杀死六名民警,伤四人。9月1日上海第二中院一审判处杨佳死刑,杨佳不服提出上诉。

杨佳袭警案二审律师翟建虽然没在建议书上签名,但他对美国之音表示,他也赞同特赦杨佳,因为这符合他一贯主张的中国要走上废除死刑的道路。同时他认为,杨佳案客观上具有特殊性。

他说:“以前我们更多地强调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但是我觉得杨佳案也许有民愤的问题,如果说,杀了6个警察,这6个警察都是无辜的,如果不执行死刑,对整个警察队伍来说,他们的感受是什么。但是回过头来说,我们客观地看到,如果这个案子执行杨佳死刑的话,可能还有引起一定的民怨。”

翟建律师说,终身监禁实际上并不见得比死刑惩罚来得要轻。翟建说,在他跟杨佳见面时,杨佳曾明确表示不愿坐牢。翟建说,死刑可以把杀人犯个体消灭,一了百了。但是,如果不杀他,他才有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机会忏悔。

*艾未未第一个签名*

建议书签名人第一位是中国著名艺术家艾未未。他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说,他们之所以向中国政府提出特赦杨佳,首先是因为特赦可以显示一个社会能够理性、人性地看待死刑。此外,艾未未认为上海司法当局在处理杨佳案的过程中严重违反司法程序。他说,这使得杨佳案不再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而上升到关系到中国每一个人的极具影响力的社会事件。

他说:“司法程序关系到中国的法制建设,关系到中国改革开放几十年后司法环境和社会稳定的一个最重要的条件。没有一个很好的司法程序,改革成果将不复存在。”

这份建议书对遇难的6名上海警察表示哀悼,同时也对中国法治和文明进步、对杨佳在案发后受到的极为不公正的司法待遇也表示深切关注。建议书签名人之一是北京宪政学者张祖桦。他对美国之音讲述了建议书提出的五点特赦杨佳的理由。

他说:“今年是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这是第一。第二个意义是法律制度关于对死刑犯的特别赦免。建议书上也提到,过去中国实行过7次特赦,但是都是对所谓的战犯,没有给予普通公民。所以最年来不断有学者提出应该有特赦制度,特别是对死刑。既然一时不能废除死刑,就应该对死刑犯,特别是对这些有很大争议,而社会上普遍关注,会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的这些被判的死刑犯应该实行特赦。”

*改变警察国家形象*

张祖桦说,特赦杨佳的理由还有,国内外普遍存在对杨佳案审判程序存在明显不公的质疑;中国历史上长期有“留养承嗣”的制度,有在重大节日对死刑犯实行特赦的人道文明传统。他说,杨佳是独生子,两代父祖辈要靠杨佳养老送终。最后一点理由是,中国需要改变“警察国家”的国家形象。

张祖桦说,贵州省委书记也承认,翁安事件很大程度上是警方滥用警力引发的。最近哈尔滨发生了6名警察打死一名青年的事件,凸显了警察与民众的紧张关系。

杨佳的二审律师翟建说,杨佳二审的死刑判决是立即执行,现在在等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对杨佳死刑的的核准。他说,按照他的办案检验,一旦核准通知书下达到地方法院,死刑一般在一周之内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