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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0日

谁冒犯领导,就用警察去教训他?

一个公民不堪地方政府以极低的补偿违法征地,多途径投诉和维权无果后,愤而将此事传到网上,迅速引起舆论关注,于是激怒了灵宝市有关部门。因为发帖者在上海打工,当地警察不远万里追到上海,跨省追捕将他“捉拿归案”。(见4月8日《中国青年报》)

灵宝警方的做法,让人想起“最牛县委书记”张治国进京拘捕记者的牛气,他们气势汹汹地跨省和进京拘捕中,都带着一种展示权力的炫耀和威胁意味:竟敢冒犯我,就是追到天涯海角也要将你“捉拿归案”;别以为在我势力范围外就奈何不了你,你永远也逃不出我权力的手心!

非常佩服灵宝网络警察监控公民的能耐,能从一则网帖迅速查到发帖者的身份信息,准确地判断出发帖者的位置,并迅速实施跨省追捕将其拘捕——如果在监控官员贪腐上有监控公民一半的能耐,公安、检察系统在反贪上也有这种敏锐、高效和严厉,反腐败何至于像如今这么被动和低效。在一些地方,一部分公权资源和监督资源都用在了严厉监控平民和打压公民身上,以至于腐败难以得到遏制,公民权利却不断受到侵犯。

然后很佩服灵宝地方在选择性执法上的高效。这个公民是求告无门、被逼无奈下才发帖揭露这个丑闻的,如果灵宝相关部门也能像“跨省追捕”那样高效地处理公民的举报,这个公民会到网络上寻求解决办法吗?

灵宝有关部门接受采访时说:这个人实在是太过分了,简直是胡说八道,给灵宝带来多坏的影响——这种说法是把灵宝整体形象、灵宝人的利益和灵宝政府的负面形象捆绑到了一起,把发帖人推到了所有灵宝人的对立面,这是什么逻辑?

跟许多类似事件一样,灵宝官员一口咬定发帖人是“造谣”和“诬蔑”,说“做事就要承担责任,受到一定惩罚,至少有点教训,下次不会再犯错”。一方面,是不是造谣不能由政府说了算,而应交由法律判断。另一方面,即使发帖人做错了事诬蔑了政府官员,应由法律对其进行审判并依法给其教训,跨省拘捕公民,违法关押,这样“教训”公民,显然是滥用公权力对公民进行打击报复。

中央曾三令五申政府不得滥用警力,警察不是政府用来“教训”公民的工具,而是为了保卫公共安全和保障公民权利——可是在不少地方,让人遗憾地看到,谁得罪了政府官员,谁冒犯了政府部门,领导就会让警察去教训他!(曹林/文 焦海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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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own 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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